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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数据资源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四章 发展应用

第五章 数据安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大数据有序 健康 发展,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包含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以及对数腔答饥据集合开发利用形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

第三条 大数据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开放开发、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工作的领导,将大数据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大数据发展和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并向 社会 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进行综合评估。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促进工作。

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和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数据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管理部门制定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交易、安全等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 社会 团体参与制定数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数字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融通。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发展和数据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或者其他 社会 组织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发展应用工作中先行先试、 探索 创新。

第二章 数据资源

第十条 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目录管理。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组织编制并发布本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应当与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相衔接。

第十一条 采集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向被采集者公开采集规则,明示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采集者同意。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政务部门不得重复采集。

政务部门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获取非公共数据时,掌握非公共数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相关数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公共数据。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存储、管理全省公共数据资源。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通过本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存储、管理本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并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将业务系统接入本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按照本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实时、全量汇聚,不得直接共享数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能汇聚的数据应当经同级人民举租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确认,依托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以服务接口的方式提供共享服务。

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的政务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回流至设区的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第十三条 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据治理工作机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主体伍返,完善数据质量核查和问题反馈整改机制,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健全数据纠错机制,对采集的公共数据进行校核、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十四条 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暂不共享三种类型。

无条件共享类公共数据可以提供给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共享使用;有条件共享类公共数据只能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范围内共享使用。凡列入暂不共享类公共数据的,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政策作为依据。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通过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和获取数据,获取的数据应当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所获取的数据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公共数据开放应当遵循统一标准、分类分级、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原则。

公共数据开放分为普遍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属于普遍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从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无条件免费获取;属于依申请开放类的公共数据,应当向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申请,经大数据主管部门征求数据提供单位同意后获取。

第十六条 公共数据资源实行分级开发。省人民政府设立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承担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安全保障、开放开发、服务管理等具体支撑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地区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

二级开发主体基于具体应用场景,需要获取一级开发主体汇聚治理的数据资源的,应当经大数据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要求使用数据,定期向大数据主管部门报告开发利用情况,所开发的数据产品应当注明所利用数据的来源和获取日期。

二级开发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 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处理无法识别被采集者且不能复原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获得的合法收益,受法律保护。

数据交易、交换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 社会 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 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多元化的数据合作交流机制,鼓励掌握非公共数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共享数据,将相关数据向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加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深化融合。

鼓励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数据合作交流机制,推进行业数据汇聚、整合、共享。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遵循统筹布局、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构建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第二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创新应用。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移动互联网覆盖率和接入能力,推进全省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构筑空天地海一体化信息网络。

第二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统筹推进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和边缘计算节点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云计算等大数据计算能力工程,构建高效协同的智能算力生态体系。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交通、能源、水利、生态、市政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网信等有关部门应当构建全省统一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平台,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发展应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应用和服务导向,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创新,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完善 社会 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 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的发展,形成创新协同、布局合理的产业生态体系。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培育优势特色软件产业集群,构建 健康 可持续软件产业生态。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智能化过程中的应用,提升农业生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配送等环节数字化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 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制造业企业将大数据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方面应用,推进大型制造业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培育面向工业设计和智能制造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大数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作用,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重点拓展交通、金融、商贸、物流、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信息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数字化 社会 治理和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在 社会 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 社会 治理能力,提高宏观调控和风险防范水平。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协同办公,推进纵向贯通,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便捷化、标准化。

第五章 数据安全

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明确各环节中数据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坚持数据安全和数据开发应用并重,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以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容灾备份能力建设,保障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应用和开放开发等环节的数据安全。

第三十一条 开展数据采集、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数据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 社会 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集、传播、泄露、篡改、交易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军工科研生产、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内容的数据。

第三十二条 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所采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或者匿名化处理,记录数据处理全流程,不得泄露或者篡改采集的个人信息。

第三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使用的监管制度,并会同本级有关政务部门加强数据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共数据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暂停提供数据服务;拒不改正的,可以终止提供数据服务。

第三十四条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数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发现共享数据使用部门有违规、超范围使用数据等情况,应当向同级大数据主管部门通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对其提供数据服务;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向同级大数据主管部门和网信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处理和使用公共数据过程中,因数据汇聚、关联分析等原因,可能产生涉密、涉敏数据的,应当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意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政务部门应当会同大数据主管部门按照保密、安全监管等规定,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处置能力,定期对开放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的数据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数据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警示。

第三十六条 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数据安全保护的工作责任,加强平台数据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篡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接触、破坏、侵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大数据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经济差异,统筹规划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要求,制定促进本地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动关键技术、重点产品、配套服务、商业模式等创新发展。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优先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数字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大数据产业金融服务,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渠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对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壮大,扶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大数据创新企业。

第三十九条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立数字园区,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数字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进大数据产业集群招商、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大数据研发机构、大数据企业孵化器、大数据企业、大型数据中心,鼓励和支持入园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

第四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数据交易活动,促进数据资源有效流动。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规范数据交易行为,鼓励和引导数据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加强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数据交易平台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数据交易过程中的个人信息泄露。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应用重点领域,制订大数据人才发展计划,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大数据相关专业,为大数据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创造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本土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采用设立研发中心、学术交流、技术持股、期权激励、服务外包、产业合作等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对大数据企业用电给予扶持。电力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推动供电企业为大数据企业提供用电保障。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群体提供相应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保障其在出行、就医、办事、消费等方面的基本服务需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大数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大数据发展应用及相关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大数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公共数据的;

(二)未按照规定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

(三)篡改、伪造、泄露数据的;

(四)未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的;

(五)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和二级开发主体在数据使用过程中侵犯国家、 社会 和他人合法权益、利用公共数据获取非法利益以及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职责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平台管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非法采集、使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军工科研生产、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非法接触、破坏、侵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统一开放、开发服务等基础平台的,由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是指政务部门以及公益事业单位、公用企业。

(二)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职或者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及其衍生数据,包含政务、公益事业单位数据和公用企业数据。

(三)非公共数据,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活动所产生、获取或者加工处理的各类数据。

(四)政务数据,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集、获取或者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所产生的数据。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日报)

「经济纵横」释放数字经济潜能 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

释放数字经济潜能 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中心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努力将数字经济打造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然而,山西要聚焦推进“数字山西”建设,还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同时,与中部其他兄弟省份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在把握“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厘清山西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明晰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探寻数字经济助推山西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是山西谋求转型发展新路的新思路。

一、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18年,山西省光缆线路总长度达到120.8万公里,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也实现了大幅扩容,增长率达到38.4%,居全国第11位。在宽带网络服务能力方面,移动光纤用户占比高达97.5%,渗透率位居全国第一,实现了移动宽带网络覆盖能力量质双升。与此同时,我省与网络设施相关的投资也呈现成倍增长态势。仅2020年上半年,全省信息服务业投资增长1.2倍,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投资增长13.9%。

二是数字产业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点谋划下,华为、百度、中国电科、中国电子、阿里巴巴等一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龙头企业纷纷落户山西,中国长城、曙光、龙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逐步成长,本土百信、云时代等领军企业蓬勃发展,山西数字产业呈现出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成网的扩大之势。目前,我省数字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一个以核心龙头企业为引领的数字产业链形态,即以龙芯、鲲鹏为研发核心的芯片厂商,以统信、中标麒麟为主的操作系统厂商,百信、中国长城为主的整机厂商,以国科晋云为主的超算厂商,以及以云时代为平台吸引的中软、太极、永中、金蝶天燕、东华软件等40余家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的数字产业生态链,形成了有梯队、有层次的数字产业发展集群。

三是数字产业融合速度不断加快。在智能制造产业方面,山西省自2015年以来陆续有中电二所、复晟铝业、大运 汽车 、太钢不锈、智奇铁路、科达自动等新兴智能制造企业成为全国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为早日实现传统产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山西将数字化技术与能源产业进行了有机结合。在智能煤矿建设方面,山西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先进的算法与数字技术应用于煤矿的安全生产与运营管理方面,打造出了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煤矿。

四是新业态、新模式呈现良性发展态势。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让全国的经济建设一度停滞。但是数字经济在疫情中催生出的新业态、新模式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如在线医疗方面,2020年一季度,山西省互联网医疗平台实现成交金额为5.1亿元,念铅颂同比增长148.9%;在线消费方面,全省的烟酒饮料商品交易平台成交额同比增长9.5%,本土超市的在线商品成交额突破3.8亿元,同比增长76.4%。除了在线医疗、在线消费等新业态,直播带货也成为山西新业态模式中的新增亮点。2020年1—6月,临汾市采用县长、县委书记直播带货的方式推介本地特色产品,网销商品成交额为3000余万元;运城市与拼多多达成合作意向,开展农产品线上联播活动,这种“品牌 农特产品 直播”商务流通的新模式,有效助推全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

五是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近年来,山西省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明确指出要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对照“六最”标仔郑准,山西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对标中央与先进地区的做法,全面放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对接国际贸易与投资最新通行规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办事审批事项与办事时间,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动了我省营商环境的持续向好。截至2019年12月,山西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1202个,项目从申报到落地节约50%的时间。同时,山西在审批服务方面也进行了便利化改革,在对标完成国务院8.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根据国务院第五次督查的反馈结果,在2018年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测评中,山西在7项重要指标中的6项均有了大幅进位。

二、当前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差距

2020年,中国数字经激信济发展指数的平均水平为29.6。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呈现出南强北弱、区域性聚集的区位特征。山西省数字经济被划分为发展阶段,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为22位。

一是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对比分析。2020年全国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平均值为31.3,中部六省的数字基础设施状况表现较为均衡。其中,河南省的数字基础设施指数最高,达到40.5,在全国排名位于第一梯队;山西数字基础设施分值最低,为27.1。最高分值与最低分值的差距不大,表明中部六省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内部差异较小,为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产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因此,山西应继续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将5G、数据产业中心等作为新型数字设施建设的重点进行谋篇布局,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数字产业发展指数对比分析。全国数字产业发展指数平均分值为24.6,中部六省中,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成熟度最高,山西最差。其中,山西省的产业规模标准差大于数字产业主体标准差,表明企业的质量与数量的差距相对较大。同时,山西省的产业发展指数的平均值与其他五个省相比整体偏低,表明山西省在产业规模方面整体滞后。在产业主体培育方面,受到优势独角兽企业以及上市企业的数量影响,山西境内还未培育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字企业,因此该项细分指标方面分值极低,也表明中部六省在产业化方面分化较为明显。

三是数字融合产业发展指数对比分析。从中部六省的得分情况来看,除了山西省目前得分低于平均分值以外,其他省份的数字融合指标得分均超过或与平均分值持平。在工业数字化方面,山西省稍显落后,其他五省水平较为均衡;在数字研发设计和企业数字化协同领域,山西省分值较低,河南与安徽省领跑中部地区,表明工业数字化的典范企业多数聚集于此,山西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任重道远。在农村数字化领域,中部省份的淘宝村建设快速,山西省的淘宝村也实现了零突破,农村电商潜力正在逐步发力。

四是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指数对比分析。从整体发展情况来看,中部六省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差异较小,尽管如此,山西省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依然是排名末位。在细分指标领域,山西省的政务网络服务水平表现较为优秀,这与国家持续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政策密不可分;在政务服务互动端指标方面,山西与其他省份存在一定差距,表明未来山西需要持续在政务服务互动终端的建设、管理以及业务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不容忽视的是,在政府数据治理方面,山西省的分值水平最低,表明我省的数据治理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治理的系统性措施与政策还未能及时跟进, 社会 影响十分有限。

三、山西省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随着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数字产业的全面推进,客观上要求5G、工业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步伐。对此,山西应加强对新型基础设施的谋篇布局,进一步完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5G等相关网络设施在城乡全面覆盖,持续推进骨干网络、网络结构环节的扩容与优化,提升省级出口带宽的承载能力和扩容力度,丰富省际光缆干线传输网络的层次,积极推进三网融合的深入发展,加快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超前布局下一代新型互联网,加快向IPv6新版本的全面升级,提升数字业务的疏通能力和业务承载能力,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做好底层支撑。

二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数字经济新生态。进一步加大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一方面可以采用联合攻关、并购重组或者产业合作等方式,加快对于半导体、核心软件以及高端芯片的攻克;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产学研体系制度的完善,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的深水区 探索 ,努力打造形成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体系。在“能源革命”的引领下,山西应进一步聚焦能源互联网、智能数字矿区建设等领域,打造规模化的数字产业创新体系。此外,山西应进一步聚焦本土成长性好、潜力大、有发展基础和特色业务的隐形冠军、独角兽潜质的企业,建立优势企业的动态培育库,形成独角兽企业的有序培养梯队,提供精准有效的政策支持。

三是提升数字产业融合水平,拓展数字业务发展规模。在工业数字化领域,山西应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将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进行深度转型,推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钢厂等新型智能现场在全省工业制造业企业的全面覆盖,加快引进智能生产线,实现生产线的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积极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产业链资源的协同运作与合作共享。在能源产业转型方面,山西在总结阳煤集团新元矿的井下5G煤矿专网的投产使用经验基础上,要加快推广智能矿山、智能官网、智慧电网等智能现场的使用,提高矿区企业的智能化操控能力;在农业数字化领域,要全面推进与知名网络平台的合作,打通山西农产品在销售渠道方面的通路,推动山西农业的数字化转型。在服务数字化领域,山西应继续加大对智慧 旅游 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建设与推广,鼓励不同行业的线下网点向综合智能服务网点转型,积极创新服务业态新模式,提升消费者的应用体验,拓展数字服务新境界。

四是着力优化数字营商环境,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新氛围。首先,要在我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领域深度调研,规范经营资质的相关许可事项,实施准入事项的负面清单制度,畅通政府政务办公平台,制定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分类办理的不同标准。其次,要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弹性监管方式,不同的业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经营风险,监管部门要敏锐识别,精准判断。再次,要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在运用先进数字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省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的响应速度;同时进一步 探索 政府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监管与维护,在更大范围内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最后,政府应下力气引导全体 社会 成员认识数字经济、了解数字经济、重视数字经济,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 社会 氛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执笔人:聂娜)

责编:文军

2022年濮阳市经济特点

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扎紧“四个口袋”、筑牢“三道防线”,在全省率先实现24小时区域核酸检测完成率达100%。有效应对两轮疫情冲击,3月份疫情3天内实现社会面清零,5月份疫情一个潜伏期社会面、隔离点实现“双清零”,为经济持续回稳向好营造了良好环境。经济企稳向好态势巩固。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发布“四保”白名单企业(项目)798家,出台80条稳运行促增长一揽子政策,为企业办理留抵退税、缓减免税39.4亿元,企业问题化解率达90.1%,新增市场主体1.98万户。经济运行克服两次疫情、23天静态管理影响,在极端困难下逆势上扬,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9%,货物进出口总额嫌纯增长83.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6%,均居全省第2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分别高于全省1.3个、1.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3.6%,居全省第10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温和上涨1.3%,处于合理区间。

(二)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全省率先揭牌成立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集聚研发平台(机构)40家。河南省龙子湖实验室(濮阳氢能示范区)筹建方案通过专家论证,4家中试基地、10家产业研究院挂牌运营。依托宏业生物牵头组建河南省生物基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零的突破。实施科创型小微企业增量提质“春笋行动”,认定科创型小微企兆闹业127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52.9%。技术合同成交额达4.93亿元,增长20%。制造业动能转换提速。建立重点产业链“双长制”,组建聚碳新材料、装备制造等10个产业联盟,实施巴德富新材料产业园、远景智慧储能装备制造等产业攻坚项目140个,扎实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四新”产业快速发展,成功举办2022广东涂料产业发展(濮阳)大会,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被纳入全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族者罩群名单,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1家、创历史新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49.4%。未来产业破冰布局,成立氢能产业联盟,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成功举办2022中国氢能产业发展(濮阳)峰会、现场签约重点项目15个,产业项目投资达293亿元。传统产业提质发展,136个“四化”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01.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9.6%。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亿秒电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快速发展,锐驰高科生产经营和智慧化科技展示中心项目建成投用,大数据智慧生态园等加快建设。5G应用示范场景持续拓展,华乐科技5G+工业互联网、工业园区智慧园区等5个项目成功入选河南省2022年第一批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产业集聚水平提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对全市的贡献率达85.2%。服务业发展持续恢复。加快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累计接待游客771.4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14.4亿元。大力发展线上商贸模式,京东城市(濮阳)数字经济产业园入驻电商企业113家、产值突破7000万元。聚焦畅通供应链促进物流业发展,京东云仓清丰家居产地仓建成运营,厚疆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

(三)发展后劲蓄积增强。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率先搭建省辖市级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重点项目智慧调度平台,创新开展线上调度,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速。314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62.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9.1%。前三期“三个一批”项目综合评价居全省第4位,前四期“三个一批”项目投产率、达效率分别居全省第3位、第6位,第五期“三个一批”签约项目总投资居全省第4位。抢抓国家扩内需稳投资战略机遇,提前启动项目集中谋划,围绕十大领域谋划储备项目2377个、总投资7232.3亿元。紧盯国家政策争取资金支持,为169个项目争取上级资金100.78亿元。交通枢纽加快构建。济郑高铁濮郑段通车运营,濮阳正式进入“高铁时代”;济郑高铁濮阳至省界段提速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1.5亿元。濮阳至阳新、卫辉、聊城3条高速公路,G240范县杨集、S304濮阳县白堽黄河大桥加快建设。“升”字形铁路网、“三纵三横”高速公路网及环城高速网初步形式。能源保障能力提升。卫11、文13西储气库正式投运,文23二期开工建设,中原储气库容量达到106亿立方米,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地下储气库群。中石化濮阳储气库公司在濮注册。全市新能源装机容量202.8万千瓦、占比达到55.3%,年发电量4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21万吨。

(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中心城区承载功能提升。新建城市道路71条、打通断头路10条,市城区下穿济郑高铁立交工程6条道路完工,绿城快速路一期工程建成通车。中心城区污雨水管网清淤120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4座,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13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成交付6870套、开工建设1634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城市面貌持续改善。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壮大。实施百城建设提质项目207个,完成投资30.3亿元,县城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快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14个开发区优化整合为9个,在全省率先集中揭牌,上半年如期完成“三化三制”改革任务;8个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实现公共研发平台全覆盖。县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3%,高于全市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夏粮总产171.9万吨,再获丰收。四大农业特色产业集群产值达78.1亿元、增长8.6%,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县级全覆盖。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乡(镇)20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新改建农村公路176公里,南乐县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现涉农村庄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考核居全省第一方阵,清丰县被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全市无一人返贫、无一人新致贫,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居全省前列。

(五)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放管服效”改革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率、不见面审批率均达100%,“一窗受理”率达87.5%。出台《濮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搭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1+9+3”政策体系,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土地335亩、减少企业投资成本7000万元。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区块链+医疗供应链”和大规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系统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南乐探索”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探索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强化房地产领域信用监管。在全省率先发行“绿色信易贷”,累计为12个绿色低碳项目融资3.72亿元;全面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模式,为企业发放贷款1.96亿元。开启“电等企业”供电服务新模式,实现了新入驻企业(项目)供电“即插即用”。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三年居全省第4位。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实施“13616招商突破”行动,成立12个产业招商专班,组建4个“双招双引”基地,锚定22个主要产业链条、50个重要节点,精准对接、靶向招商,上半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80个,包括生物基聚酯新材料产业链、正星科技农光互补氢能综合开发利用、科融新能源科技国际产业园、中建科钠离子电池新能源产业基地等4个超百亿项目,创历史最好水平。

(六)绿色低碳转型提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编制完成《濮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完善碳排放强度控制机制,对豫能发电、濮阳热电实施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强化能耗“双控”管理,为巴德富新材料、中汇新能源等11个重大项目协调新增能耗32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化利用,全市资源综合利用率达93.5%。环境质量优化改善。制定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市空气环境明显改善,秋冬防目标圆满完成,上半年PM2.5、PM10、优良天数3项指标“一平一降一增”。新建22处水质自动监测站,8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生态建设全面加强。编制完成《濮阳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重大工程项目122个、总投资1111亿元。新建提升森林(湿地)公园10处,新增省级森林特色小镇6个、省级森林乡村示范村44个,完成造林3.3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0%以上。实施“四水同治”项目103个,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均居全省第2位,在全省2021年度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七)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民生支出完成11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居全省第1位。10件25项重点民生实事进展顺利,8项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列入省规划的57个项目全部建成。“人人持证、技能河南”高质量推进,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8.7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9.4万人。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4%。“一本六专”取得突破,濮阳工学院(本科)、濮阳科技职业学院(专科)纳入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所、城区学校17所、农村寄宿制学校9所,南乐县入选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高标准建设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完成8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在我市推广应用。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14个、日间照料中心291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统筹推进,信访及平安建设等工作获得全国表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总体来看,上半年经济运行企稳向好,但受外部环境和两次疫情冲击影响,部分经济指标未达到预期节点目标,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低于全年预期目标3.7个、1.6个、7.3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压力较大。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需增长动力不足。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较为低迷,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服务性消费增长缓慢,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与年度预期目标9.5%相去甚远。房地产市场行情冷淡,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4.6%,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1%。二是动能转换仍需加快。上半年,“四新”产业增加值增长1.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2.1%,分别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6.4个、5.8个百分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仍是空白,高新技术企业115家,占比不到全省的2%。三是要素保障有待提高。土地要素趋紧,建设用地储备不足,项目等地问题突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企业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四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影响,疫情防控、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此外,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加剧,商品房去化周期居高不下,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电力电煤保供问题不容忽视。

“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观后感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

中国战“疫”,体现了中国速度、中国力量,突显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对世界的责任与担当。中国战“疫”,不仅是为自己而战,更是为世界而战。一起来看看“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 观后感 心得体会 范文 精选5篇,欢迎查阅!

“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观后感心得体会1

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冲刷了整个新春假期,原本应该热闹的 春节 变得愈发冷清。大多数人选择待在家里无声地支持着这场战“疫”,但在一线,各个基层党磨逗握组织正热火朝天地坚守岗位,为基层防疫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如果防疫是场“狼人杀”,只要“好人阵营”紧紧团结在一起,就必能击败病毒“狼人”。

防控新冠肺炎工作,要听从指挥做“良民”。人民群众是防疫阻击战中最长的一条防线,与一线的医护人员相比,人民群众无疑是一道“后防线”。在加强健康排查、停止聚集活动的基础上,各地的“硬核”防控纷纷上线:一听说村里要组建队伍不间断寻访、设卡管理,党员群里便热闹了起来,齐刷刷的都是“我愿意!”“算我一个!”更是拿出了自家的帐篷、桌椅和体温枪站上了“疫”线。基层党员在战“疫”一线带头垂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乡贤人士群策群力,将 措施 落到细处,坚守防疫“最后一公里”。同时在各村、社区张贴漫画、转发防疫短视频,快速纠正谣言,积极引导广大村民科学防范新冠病毒肺炎,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的好习惯。

防控新冠肺炎工作,要对症下药做“女巫”。84岁高龄、经历过SARS的钟南山院士又一次义无反顾地冲向一线;15名医务人员拯救病人,不顾个人安危,最终感染上了病毒;长时间辛勤工作后的医务人员,摘下口罩时,满脸都是创伤。全国无数医务工作者主动请战,支援武汉抗击病毒一线,这都在诉说着“大爱无疆”。这些行动无一不彰显大爱,是当代中国的脊梁,民族的英雄。严密检测、精准用药,一条条防控疫情的医学措施筑起理论防线,在无数医务人员的努力下,出院人数在日见增多,隔离效果在逐渐显现,治疗措施在日渐精进,正是他们的妙手回春,才撑起了患者生命的明天。

防控新冠肺炎工作,要孰是孰非靠“预言家”。打赢这场防疫战需要各级部门紧密配合,下沉乡村,从严要求开展工作,更需要村干部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危难之际见精神,难事之中看担当。”这时,更需要法检、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督察,检查工作遗漏之处,瞎庆挖掘出防疫工作中的榜眼典型,督察出失职的干部,以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守土担责的危机感、守土尽责的使命感践行勇于担当的铮铮誓言。

微风拂起鲜红的五星红旗始终在960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飘扬,基层党员、干部作为基层防疫工作的“主心骨”始终坚守在战“疫”一线。 立春 已至,我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能逾越,国家不会永远在黑夜中,武汉不会永远在寒冬中,樱花再开的时候我期待那个新生的春天到来,总有一天,“天亮指谈了,好人阵营获得胜利”。

“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观后感心得体会2

在这万物复苏的立春之际,世界呈现一片欣欣向荣之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甚之。“女为悦己者容”可佳,“女为己容”更可佳!伴随着春天的号角,追寻着春天的脚步,洋溢着春天的暖阳,基层干部“蠢蠢欲动”,我大声道:“我要变‘好看’”。

防控肺炎 疫情,要做一只向上的蜗牛,执着地变“好看”。说到蜗牛大都反感,第一时间便与慢、拖联系在一起,也因此常被用于形容一个人说话、做事的速度很慢。《蜗牛与黄鹂鸟》是儿时的记忆,“葡萄成熟还早地很哪,现在上来干什么”“阿黄阿黄鹂儿不要笑,等我爬上它就成熟了”,我则喜欢蜗牛,不仅喜欢它向上爬的美妙“身姿”,更爱它执着的精神。蜗牛好比身处基层的干部,一直向往着“高处”,并立下为之奋斗的远大目标。我要变“好看”不是一句话说完就了事,需要基层干部像蜗牛一样坚持不懈、执着向上,终有一日变“好看”。

防控肺炎 疫情,要做一只勤劳的蜜蜂,忙碌地变“好看”。基层“披星戴月”的日子数不胜数,不论是盛夏燥热的夜晚亦或是深冬凛冽的清晨,总有那么几盏“灯”不辞辛劳地工作着。冬去又春来,一年又一年,如蜜蜂一般忙碌的身影在基层依然清晰可见,我不知道闲下来是什么情形,闲下来是什么滋味,但我深知闲下来我会无所适从,我也不会喜欢闲下来的滋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蜜蜂一心采撷蜂蜜、酝酿幸福。“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年轻是朝气蓬勃的模样,年轻意味着无限的可能,纵使基层似“刀山”像“火海”,我也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在基层“旋转跳跃”,只因那“舞动”的身姿最“好看”。

防控肺炎 疫情,要做一只娇艳的玫瑰,静静地变“好看”。“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玫瑰是女性最爱的花种,不仅因它是爱情的象征,更因它“内外”兼修的美德。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不言不语、不争不抢,默默地努力生长,绽放出一朵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工作中偶有好大喜功、揽功不揽活的人员,但更多的基层干部如玫瑰一般,“埋头苦干”“默默无闻”,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从不是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基层干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心态静待绽放的“好看”玫瑰。

变“好看”是一个目标,变“好看”更是一个过程。认识了“好看”的蜗牛,“好看”的蜜蜂和“好看”的玫瑰,接下来期待在基层成长、变“好看”的我。

“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观后感心得体会3

这个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中华大地骤然打响。

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肆虐,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武汉的疫情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基层工作者,以及所有的党员干部,在疫情爆发的那一刻,他们就拿起了“武器”奔赴“战场一线”,因为有了他们,我们坚信这场战争的胜利属于我们。

武汉封城后的24小时,有这么一群人朝着武汉去了,他们就是医护人员。那天有一幕深深的触动着我们的内心——年过八旬的钟南山院士乘坐高铁前往武汉,当疫情爆发后,钟南山第一时间就奔赴疫情一线,他用行动诠释着什么是“若有‘战’,召必回”。此外还有一个接一个,一群又一群还不等召唤就自愿请命前往疫情第一战场的医生和护士们。他们也是血肉之躯,病毒不会因为他们是医生和护士而“网开一面”“绕道而走”,如果要问他们一句为什么要去,他们最多的回答就是“这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疫情爆发正值新春佳节,也是农村聚会聚餐,举行坝坝宴的高峰期。由于缺乏专业的医护人员、防护知识以及信息 渠道 ,农村被作为疫情战的“最后一公里”,在这里,广大的基层工作人员就是战争的“冲锋手”“排雷手”。大年初一,一则通知唤回了本应在家团聚的基层工作人员,各乡镇、各村、各社区的基层干部带头排查、带头走访、带头宣传,他们用大喇叭为村民播送疫情,让那些心存侥幸、打算外出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的群众留在了家里,让打算举办婚丧嫁娶的群众取消了宴席,他们打下了最难打的防控战之一,用自身的安危换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年。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自发生以来,各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一名名共产党员挺身而出,一个个战斗堡垒巍然矗立,鲜红的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他们自行接力,做出庄重承诺,带头不聚餐、不参与各种聚会、不去公共娱乐场所,坚决抑制谣言传播;他们不忘初心、挺身而出,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马不停歇奔赴各处,切实担负起战疫情的职责;他们全力以赴、尽锐出战,始终和群众并肩作战,带头奉献,积极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

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感谢那些在疫情中为我们奔赴前行的人,是他们用肩膀为我们承担了下榻的重量。在疫情面前,我们没有一个人能置身事外,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能做的就是“宅”在家,这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对国家最大的支持。中华儿女从不畏惧任何困难,从不会退缩,我们坚信这场战争我们肯定能赢,也必须要赢。

“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观后感心得体会4

今天,我收看了《全国大学生同上一堂疫情防控思政大课》令我受益匪浅,刻骨铭心。??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让我想到了一个词——“多难兴邦”。 多难兴邦一词出自《左转》----“或多难以固起土,启其疆土。或无难以丧其国。失其守宇。”

一个国家是否强大,就要看当国家面临困难时领导者做出的判断和指引,困难能让我们强大,这就是“多难兴邦”啊 。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无数国人逆行而上。八十四岁的钟老,虽年及悬车,仍披挂上阵;韩红倾其所有,支援武汉。不仅她们,更有许许多多医护人员千里迢迢来到武汉,帮助武汉人民一起度过这难关!每一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有人在寒冷的冬日里把整箱的口罩送到警察局,却转身离开,有人在战斗一线救死扶伤,迎难而上,有人时时刻刻陪在患者身旁,甚至奉献出了生命,有人献出了自己的一点点力量,奉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爱心。他们亦是英雄。一个字,一盏灯,一份心,一种情。

这次疫情,更让我热泪盈眶的一种精神,是“家国”。

不要播我的名字,妈妈看了会担心,短短的几个字是一种胸怀,这是出自24岁女孩的一段话语,在得知自己要去支援武汉时,他没有犹豫,去了离家的远方,唯一不放心的是在家担心自己的母亲,国是千万家,正是这些为家人着想的陌生人,彰显了我们心中的家国情怀。你我作为一名身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大学生的我,也该在此时志愿加入道路卡点工作中,国家栽培了我们,我们也应该在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挺身而出,展现作为一名大学生的使命担当。

“值守防疫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观后感心得体会5

“您从哪来?到哪里去?”“是这样的……”“感谢您的配合,少出门,出门请带上口罩”。这是一线排查工作者一天能重复两三百次的话,一次次苦口婆心“劝返”,限制人流、车流聚集,“地毯式”“网格化”再强调、再动员、再排查。战线医护人员更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岂能让瞒报谎报的个别行为,给民心“添堵”、给冲锋战“疫”一线工作“拖后腿”?

2020防控肺炎 疫情,要设置“隔离点”,如实汇报是对自己负责。疫区返乡、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反馈上报,严格落实“隔离14天”要求,及时梳理“路线图”和“延伸接触”线索,切莫盲目自信和故意隐瞒,不仅耽误自身病情确诊和治疗,还危害群众利益。尽量少出门、不出门,在车站、码头、地铁、机场、超市、广场等人流聚集场所,要有效切断疫情蔓延传染源,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隔离“病毒”。要清醒认识自身健康状况,做好科学防范、预判风险,积极发声、靠前站位,组织引导周边人参与到宣传、监督、战斗的“大家庭”中。要精准划分“安全区”与“隔离区”,勤洗手勤通风,拧紧“群防群控”的每一个“结点”,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防控肺炎 疫情,要筑牢“防护线”,配合隔离是对家人负责。正值“年关”过“难关”,要遏制“人传人”主要传播途径,必须禁止走亲访友、人情往来、闲话家常等“春节行为”,自觉筑牢家人“防护线”。广州市余某刻意隐瞒家人曾出入过疫情发生地,已被隔离收治、立案侦查,内蒙古一男子谎称从疫区返乡引起区域恐慌。瞒报谎报危害极大,要组织发动群众力量积极提供重点人群“活动轨迹”,切勿让“抹不开面子”作为放任病毒蔓延的说辞借口。乡镇(街道)、村(社区)管理重心“下沉”,要充分发挥“主心骨”和“贴心人”作用,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反面教材引以为戒,全面告知、信息透明,让群众在面对问题困难时,保持清醒认知,依靠组织理性防控。要互相理解包容、团结一致向上,在全民战“疫”的大环境下更要守住安定和谐的“大后方”,为前线作战输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2020防控肺炎 疫情,要覆盖“安全面”,严格遵循是对社会负责。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执法部门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等待的这些人的将是法律严惩。要利用电话、“互联网+督查”平台、QQ等,整合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织密疫情防控法治“安全面”,对虚假信息、不实谣言及时权威“发声”辟谣,乡镇、村居干部“大喇叭”宣传、“群众话”解释安抚、“全景式”思想 教育 ,竭尽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群众要以“严”的主基调监督和接受监督,对瞒报谎报、干扰防控、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行为及时反馈,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绘人民安全健康“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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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包括哪些?

1、夯实智慧基础设施

通过建设高扰局速宽带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同时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高度一体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

2、实施智慧运行

通过加强物联网、云计算、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在城市运行中的应用,实现智慧城市运行监测和智能安保应急,提高政府精准管理能力,使城市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3、开展智慧服务

通过实施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能金融、智能社区、智能家庭等一系列智慧应用,使城市服务更加及时便捷,有效提高市民的满意度,真正将城市发展的成果惠及大众。

智慧服务是智慧城市的普惠基石。

一要整合政务资源,促进业务协同,提供优质的智慧政务服务;

二要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普及共享;

三要打通分散独立的各类社保系统,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四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实现医疗管理与服务的全程智能;

五要智慧化管理社区多种元素,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4、发展智慧产业

基于重点领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全面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是国内主要城市建设“智慧城市”的长期目标。

扩展资料:

在过去的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科技力量的不足,这些子系统之间的关系无法为城市发展提供整合的信息支持。而在未来,借助新一代的物联网、云计算、决策分析优化等信息技术,缓喊让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方式。

可以将城市中的物渗纤理技术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和商业基础设施连接起来,成为新一代的智慧化基础设施,使城市中各领域、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显现出来,就好像给城市装上网络神经系统,使之成为可以智慧决策、实时反应、协调运作的“系统之系统”。

智慧的城市意味着在城市不同部门和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更合理的利用资源、做出最好的城市发展和管理决策、及时预测和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智慧城市总体目标智慧城市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城市智慧型产业优势,集成先进技术,推进信息网络综合化、宽带化、物联化、智能化、加快智慧型商务、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管理、城市交通、环境监控、公共服务、居家生活等领域建设。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努力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将城市建设为一个基础设施先进、信息网络通畅、科技应用普及、生产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公共服务完备、生态环境优美、慧及全体市民的智慧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智慧城市

写到这里,本文关于区块链督查和区块链的监管部门的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你还想更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标签: #区块链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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